關于北京科技大學2016年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關于報送2016年高校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58號)的有關規定,為保證我校畢業生基層就業代償申報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我校申報材料接收截止安排如下:
一、材料接收截止時間
1、2016屆應屆畢業生基層就業代償申請材料接收的截止日期(送達日期)為2016年12月23日。
2、2014屆已獲得國家基層就業貸款代償的畢業生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回補的,相關材料接收截止日期(送達日期)為2016年12月23日。
二、其他注意事項
1、貸款代償還款及利息回補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我校應屆畢業生,應按畢業時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計劃書按期如約還款。貸款代償發放完畢的畢業生,可到銀行辦理一次結清后根據自付利息情況向學校申請利息回補,需填寫“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利息支付表”經由經辦銀行蓋章確認后送交學校資助中心申請回補。
2、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規范和翔實。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畢業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補償代償資格;對提供證明材料缺失不全的畢業生,學校會通知學生及時補齊相關證明后再行上報,不能補齊的或逾期補齊的均不予報送;
3、對存在選調分派等情況需要二次定崗以及雖不存在二次定崗,但無法直觀鑒別工作地點的畢業生,申請時應當出具能夠證明從事的工作崗位及實際工作地點符合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該材料需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并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
三、申報材料接收
申請人可將申請材料直接寄送至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應于寄出后盡快予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學校資助中心相關申請基本信息,或由申請人自行指定的委托人轉交相關材料,以便確保材料能夠順利接收。
郵寄地址:北京科技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7齋208,郵編:100083。聯系人:劉曉杰,聯系電話:010-62334829。
電子郵箱:zxdk@admin.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8日